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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使用规定
时间:2025-05-08 10:08:00 作者: 阅读:图书馆大、小报告厅在保障校党委、行政使用的前提下,面向学校各单位有偿开放使用。具体使用规定如下:
一、根据图书馆水电费用承包的实际,图书馆大、小报告厅面向学校各单位有偿开放使用,并保证服务质量。
二、图书馆综合部负责大、小报告厅的使用安排、手续办理和费用收取。安全保障部负责大、小报告厅的管理,在开放期间,为使用单位提供相应服务。
三、申请单位在“数字聊大→办事大厅→报告厅使用申请”提交申请,综合部认真做好记录,避免使用过程中同一时间的重复安排。
四、安全保障部接到综合部使用通知后,做好报告厅使用次序的排列和准备工作;同时,与使用单位的经手人或负责人联络,根据他们需求为其使用报告厅做好准备。
五、报告厅使用与维护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相互配合,保持信息的畅通和工作的连续性,保障报告厅的规范、高效使用,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项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六、使用费用
大报告厅使用费用为校内500.00元/次;小报告厅使用费用为校内300.00元/次,上午、下午、晚上各为一次,付款方式为校内转账。
使用费用可根据学校规定和实际使用情况适当调整。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