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图书馆工作人员外出开会的有关规定

时间:2016-07-31 11:44:00   作者: 阅读:   

 


为了规范管理,节约经费开资,合理安排参加会议事宜,特制定相关制度。
一、凡我馆委派参加会议的人员,其费用根据学校财务制度由图书馆承担。
二、参加会议人员外出前,凭会议通知到办公室备案,并请假,会议结束返回后到办公室销假,并于两周内报销参加会议的费用。
三、参加会议人员可根据需要,由馆长签字到财务处借取出差费用,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图书馆办公室借取有关费用。
四、凡参加非图书馆工作需要的会议,在做好部门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经馆长同意,可请假参加,按事假处理,但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参加会议人员要整理会议内容,及时向馆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如有必要,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全馆职工进行关于会议精神的讲座。
六、特殊情况,馆领导可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版权所有:聊城大学图书馆
电话:综合部:(0635)8238231     学科信息服务部:8238665   资源建设部:8239003
逸夫馆总服务台:8239025   西馆总服务台:8238856   信息技术部:8238800  8239037
网络信息员邮箱:wangxuejun@lcu.edu.cn   综合部邮箱:tushuguan@lcu.edu.cn
Copyright:LiaoCheng University Librar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