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图书馆设备、家具管理办法

时间:2016-07-31 11:45:00   作者: 阅读:   

 


为规范图书馆设备、家具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备、家具的领用,必须经主管馆长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设备、家具的领用设备、家具领用人在领用设备、家具时,要办理领用手续,在有关设备账目上登记,经设备、家具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取。设备、家具管理人员要及时将所领用设备、家具记入所属部室账目。
三、设备、家具的使用
1、设备、家具领用后要指定专人负责。
2、定期对设备、家具进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设备电源插排上请勿插接其它电器,以免引起电源接触不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除计算机专用软件外,不得随意使用盗版软件、游戏软件等。
5、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不得带电拔插电源。
6、不得将水、饮料等液体物品靠近设备放置,避免倾入设备,发生短路引起损坏。
7、使用软盘时,计算机指示灯灭后方可取出;开机前注意把软驱中的软盘取出,避免引导性病毒破坏计算机系统。
8、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修。
9、各部室不再使用的设备、家具等,要及时交回综合管理部管理,并办理相应销账手续。
四、设备、家具的维护及报修
1、设备出现故障,非维修人员未经允许请勿随意拆卸部件,以免造成更大故障,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掉电源,立即报修。
2、设备、家具如需报修,要填写《图书馆设备、家具报修单》,并报综合管理部安排维修。
3、下班前,应检查是否关掉电源,保障设备安全。4、计算机杀毒软件要定期升级以减少病毒感染的机会。
五、设备、家具的变动和报废
1、工作人员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化时,要及时办理使用设备、家具的变动手续,及时进行账目变动。
2、设备、家具如确需报废,要填写报废申请单,经验收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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