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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管理细则
时间:2016-07-31 11:50:00 作者: 阅读:为了推动和改进图书馆工作,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育职能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作用,调动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图书馆管理、服务和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安静、清洁环境的公德意识,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图书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为确保勤工助学工作在图书馆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在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与图书馆双方共同管理。
2、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图书馆综合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调配。
3、图书馆各部或书库每天进行考勤记录,每月1日由各部门填写并将《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考核表》报图书馆综合部,工酬表格交学生处。
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
1、 热爱自己的工作,准时到岗,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有事提前向老师请假。
2、勤工助学学生每天到位后,应首先在考勤表上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3、 工作期间,勤工助学学生应按图书馆的要求积极工作,协助老师管理好本岗位书籍、刊物。做好本部门的卫生保洁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看书、聊天、玩手机或电脑等。
4、 对工作要有责任心: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了解所负责书库或阅览室的书籍分布情况,勤巡视、勤整架,带头爱护图书馆公物,对读者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制止。
5、 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能够解答读者的一般性咨询。协助图书馆老师做好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建议,供图书馆业务管理参考。
6、 工作积极热情、耐心、主动,使用文明用语。
7、 服老师调配,注意安全,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灯、检测仪等。
8、 在岗做到“五不准”: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干私事;不准与他人争执、吵架;不准会客长谈、嬉笑打闹;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9、 每次值班填写考核表,下班前填写当日值班的工作内容。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将取消勤工助学资格:
1、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图书馆规章制度。
2、因身体健康状况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勤工助学活动者。
3、在勤工助学期间受到校纪处分或治安处罚者。
4、无故缺席或早退两次,立即终止其工作,本学期内不再安排其任何勤工助学岗位。
5、工作期间,不能按图书馆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其批评指正无效者,劝其退出在图书馆勤工助学。
6、工作期间,如不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安排,有明显的不合作行为,态度蛮横或者顶撞图书馆工作人员,或有损坏公物、偷窃图书等行为,或出现重大工作过错,则立即终止其工作,今后将不再安排其在图书馆勤工助学。